夜梦,自己还在职。我在梦里,呐喊“我要玩儿”,于是真的玩了一段时间,然后再回去上班。办公室主任也冲我呐喊,恨铁不成钢,以为再难也要坚持下去。梦醒,已经不再心酸,只是感到些微迷惘。脚下的路,通往何方?
不少朋友问,还工作吗?我答,工作的。有朋友邀我共卖保险,我摇摇头。我跟先生说,再就业,想做喜欢的事。那什么是喜欢的事?
我是家中老幺,上有长姐。在那个计划生育年代,我的出生给本不富裕的家庭带来阴影——不是男孩,母亲还被降薪。我似乎成了家境困窘的原罪,小心翼翼地生长着。从小到大,我就如隐形人一般,没有人看到我的需求,更别提喜好。10岁时,外公来家短住,问我和姐姐想吃什么零食,我答不出。外公潸然泪下。他说,姐姐说了一串,你却什么都想不出来。我睁着大眼睛看着外公,我想我应该是有点难过的,但其时并没有感到一丝难过,只是觉得自己是可怜的。
这样的很多年过去,理智上知道自己在经历什么,情绪上却感受不到。别人惹怒了我,甚至要过好多天才明白那是生气、愤怒、羞恼。至于幸福感的体验,更是漫长的习得。如此,喜欢的事,带来幸福和快乐的事,一时成了张待注明的空白标签。
这一年来,我接纳了自己,从羞于彰显自己爱美的倾向到与人交流穿衣心得。我更想知道,扮靓这件事,究竟是生活必备还是少数人的爱好——我总不能将本当属爱好的事当成一个事业性的追求。可是,于扮靓之外,目前真不知自己喜好的事是什么——书法、绘画、印刻、茶艺俱有涉猎,皆渐荒废。唯独对文字的热忱与扮靓之心齐盛。
一个人要做事,就总要有产出,有支持者,我这仅余的两个爱好,似乎都是空谷幽兰,自赏自足矣。呜呼,考生想进场入学,却苦无供考科目。
Sophi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