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了王老师的文章”我为什么要抄写KJV“第一次感受的英语这门语言的美。KJV是King James Version Bible的简称。
王老师举了一个例子,这段英文(genesis 6:17) And, behold, I, even I, do bring a flood of waters upons the earth, to destroy all flesh, wherein is the breath of life, from under heaven; and every thing that is in the earth shall die.王老师说英文用的短词,短句,把诺亚时代上帝要发洪水时急促,严峻的警告表现惟妙惟肖。
确实如此。但令我感到奇怪的是我对英文语言之美的感受竟然不是在一个英文的教科书里,这是我第一次觉得语言的美是能让读者产生一种情绪,或喜或悲,或急或缓,也许这一点对别人而言是早已熟视无睹,认为理所当然的东西,但是我确实是第一次感受到。为什么王老师这段文字让我有这种想法?
是否是王老师以前写过的一篇文章“知识的诅咒”中提到知识的诅咒的这一概念呢。王老师的这段话让我如此清晰的感受到一种急迫的情绪,有一种身临其境的代入感。
看来要想将一件事情说明白既容易又不容易,难吗?王老师的寥寥数语,不难吗?很多人写不出来,或者写不明白,也许心理知道,甚至非常明白。我觉得语言真的是个神奇的东西。
May-20220116-第一次领略到英语的美
2022.01.16 00:00Comments